2014年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单位内部会计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
1.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与监督
(1)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和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表述的事项与实际业务不符,是一种虚假的凭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所表述的事项与经济业务相符,但经济业务本身不符合法规制度的规定。
(2)对原始凭证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和监督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不准确的原始凭证,是指原始凭证没有准确地表述经济活动真相,或在文字上、数字记录上发生差错等;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上的文字说明、有关数字没有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写齐全。
2.对会计账簿的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3.对财务报告的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4.对财产物资的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一,各单位要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第二,会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作出处理。
5.对财务收支的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l0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6.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八十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7.对单位内部计划的监督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向上级报告的:对账簿和报告的监督、违反国家利益的。
江西会计网(accjx.com)★★高通过率,良好的口碑~~只要您有信心掌握我们网校的学习资料,我们就有信心保证您可以顺利通过我们的江西会计考试,取得您梦昧以求的会计上岗证!因为这就是我们信心的保证:往年顺利通过江西会计考试的学员考生QQ真实聊天记录(点击此查看)(绝对真实记录,绝无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