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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计网:南昌市财政局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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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计网:南昌市财政局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2014年12月29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现就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情况如何?

  答:由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1992年开考以来,已成功组织了22次。截至2014年底,累计有513万人通过考试(考评结合)取得了资格证书,其中,初级348万人,中级151万人,高级近14万人。总体看,不断改革完善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拔评价了一大批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计专业人才,建立了既具中国特色又体现对外开放的会计资格考试的制度体系,业已成为我国主要并获社会广泛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之一。

  2.问: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5 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于5月16—20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长分别为2小时和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除部分省(区、市)开展无纸化试点外,其他地区仍采用纸笔方式,于9月12—13日举行;考试科目为三个,其中《财务管理》和《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无纸化试点与纸笔考试采用相同试题、相同时间,在部分省(区、市)全面进行;是否开展无纸化考试试点,由各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自行决定。

  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于9月13日举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5小时。

  3.问:报名参加各级别考试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是: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的具体条件是: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的具体条件是:大专(含)以上学历,同时应有一定的会计工作年限,其中,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的具体条件是: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4.问: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5.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是否能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

  6.问: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的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初始密码。全国初级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月5日-31日,全国中、高级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4月1日-30日。各地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请各地报考人员加以关注。

  7.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报名时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8.问:如何区分首次、非首次报考考生?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14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部分科目已通过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除此之外,其他考生均视为首次报考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9.问:报考人员如何确认报名成功?

  答:进行独立网上报名省份(北京、天津、辽宁、吉林、浙江、湖南、新疆、山西、陕西)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本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 kzp.mof.gov.cn) 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 www.acc.gov.cn)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网上报名的规定环节,考生应对未查询确认而带来的不利后果负责。

  10.问:为什么有的考生在报名时,系统提示“逻辑年龄不符合”?

  答:按照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报名系统中对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设置为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11.问:2015年度考试是否继续使用2014年度的考试大纲?

  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订并印发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初、中、高级),用于2015年度考试。

  12.问:请介绍一下2015年考试辅导用书的情况。

  答:为帮助考生更好地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按照2015年度考试大纲的要求和确定的范围,对2014年版《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和《高级会计实务》等辅导教材进行了相应调整、修订,并编写了《高级会计实务案例》。此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也作了相应调整。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的调整、修订内容,刊登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本辅导教材作为指导考生复习备考之用,不作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用书。

  考生在学习辅导教材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用书”栏目,通过答疑板提出问题,并注意查阅有关问题解答。

  13.问:对于评卷过程中发现的雷同卷如何处理?

      答:在评卷过程中,我们将对雷同试卷进行排查,对疑似雷同的试卷,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情况属实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等。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常也称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从国际上看,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管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负债,难以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无法完整清晰反映政府资产,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无法科学合理反映政府成本费用,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很多专家学者纷纷建议对我国政府会计进行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和新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规定落到实处。

     《方案》出台只是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后面还有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我们将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一步一步扎实往前推进。

      2. 请问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四项:一是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吸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有关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二是坚持继承发展,注重改革创新。积极吸收近年来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中取得的经验,注重制度创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三是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透明度。四是做好总体规划,稳妥有序推进。科学合理设计改革总体框架和目标,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3.请问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主要任务是什么,这些任务之间关系如何?

     《方案》提出改革的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这四项改革任务相辅相成。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是前提和基础,在会计核算环节引入权责发生制,完善政府财务会计功能,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关键,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分别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及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是保障,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后,都要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是目的,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政府预算、资产、负债和绩效管理加强,尤其是为地方政府发债提供一套可靠的信用评级依据,有利于地方债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4.请问下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方面有什么考虑?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依据,是规范政府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标准体系,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下一步,在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方面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具体准则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具体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科目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财政部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由部领导担任主席,会计司、国库司等多个司局参加,办公室设在会计司。在委员会组成上,下一步还将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参与,并将组建咨询专家组,以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广泛调动社会资源。

      5.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请问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编制的主体不同。政府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财务报告,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反映的对象不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三是报送要求不同。部门财务报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请问财政部将采取什么方式确保报告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操作性较强。为保障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规范有效开展,我们在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同时,将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等作出规定。同步还要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分析的具体方法等做出规定。

      7.请介绍一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改革将按照先进行试点、由易到难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逐步推进。在政府会计规则尚未调整完善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2015年,重点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清查核实政府资产负债信息,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制度、信息和技术基础。2016年-2017年,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2018年-2020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等。

      8. 请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主要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以及修订相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算报表体系等,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开发统一、高效的信息系统,保证财务报告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将通过大力加强专业培训、完善相关学科建设等,为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四是加强组织保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改革按照《方案》规定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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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lan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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