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江西会计继续教育网:吉安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中央及省驻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3号)、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赣财会[2007]1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规范化管理,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吉安市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4年4月15日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必须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参加财政业务培训班的人员和会计职称专业科目培训的人员除外)。
二、继续教育内容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企业成本核算等。
三、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采用现场面授和网上培训两种方式进行。现场面授和网上培训由会计人员自主选择,原则上本地工作的会计人员参加现场面授,异地工作的会计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因故无法参加现场面授或未完成2014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吉安会计网(网址:http://www.jakuaiji.com/)补齐继续教育所欠课时。
网上培训全市统一在吉安会计网上进行,请会计人员进行网上用户注册,网上缴费或现场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购买学习卡,网上学习和考试,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现场面授按属地原则管理,持有各县(市、区)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参加本地财政局组织的现场面授,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询各县(市、区)财政局的通知。
市本级会计人员的现场面授委托吉安市财政干部培训教育中心举办。现场面授采用预报名方式,预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3日开始至2014年11月10日结束。培训班每期两天,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预报名时另行通知。预报名地点是吉安市财政干部培训教育中心办公室(吉安市财政局大楼裙楼二楼),联系电话:8213933。
四、继续教育收费
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现场面授培训费为100元/人次(包含资料费等),预报名时缴纳;网上培训费按物价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时通知所属持证人员参加现场面授或网上培训,并保证持证人员的学习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如需要调整现场面授时间请与市财政干部培训教育中心联系。
2.现场面授结束后培训人员应参加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明。
3.为保证工作质量,市财政局将对培训单位和各县(市、区)财政局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其他
1.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
2.未及时办理证书检查登记的,市财政局将采取冻结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3.各单位和会计人员对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有什么建议或问题,请与我局会计科联系。联系电话:8224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