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试大纲1-江西会计考试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会计市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四)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档案
六、其他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四)法律责任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一)交接的范围
(二)交接的程序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
第六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一)汇票
(二)本票
(三)支票
(四)信用卡
(五)汇兑
(六)托收承付
(七)委托收款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第二节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三)守法合规原则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五、基本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
(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
八、临时存款账户
(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
(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二)银行的管理
(三)存款人的管理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票据的概念
(二)票据的种类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二)支票的种类
(三)支票的出票
(四)支票的付款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三、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四、信用卡
(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
(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
(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
(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
五、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分类
1.税收的概念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1.征税人
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
4.税目
5.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
6.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征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
(1)减税和免税
(2)起征点
(3)免征额
11.法律责任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增值税的概念
2.增值税的分类
(1)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1.销项税额
2.销售额
3.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1.消费税的概念
2.消费税的计税
(二)消费税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消费税税目
2.消费税税率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2.销售量的确认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
(二)营业税纳税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营业税税目
2.营业税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5.不得扣除的项目
6.亏损弥补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3.纳税申报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2.个人所得税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2.代扣代缴
第三节 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一)开业登记
(二)变更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注销登记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六)纳税人税种登记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二、发票开具与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
(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三、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
(二)邮寄申报
(三)数据电文申报
(四)简易申报
(五)其他方式
四、税款征收
(一)查账征收
(二)查定征收
(三)查验征收
(四)定期定额征收
(五)代扣代缴
(六)代收代缴
(七)委托征收
(八)其他方式
五、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中介性
2.法定性
3.自愿性
4.公正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
2.税收强制执行
(二)法律责任
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没收财产
(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5)停止出口退税权
2.税务违法刑事处罚
3.税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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