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开展江西省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现将2015年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一)培训原则: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省实行“三统一”原则:统一继续教育的时间;统一网上继续教育服务商;统一继续教育的教材。
(二)培训时间:2015年6月份至12月份。
(三)培训对象: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5年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培训内容:《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管理会计基础知识、2014年最新税收政策解读、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政策解读、重要法律规范解读、2014年重大经济事件评述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统一使用北京大学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15)》。
(六)培训形式:采取网上继续教育和现场面授两种形式。现场面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即会计从业人员参加发证当地财政部门组织的现场继续教育。